信托会计
记录您持有的客户资金,通过按案件分类的分类账以及律所信托账户,与银行对账单进行对账。
律所信托账户#
从账务仪表板的信托账户部分管理信托账户。您必须至少拥有一个信托账户,然后才能在案件中记录分录。
点击新建信托账户并输入:
- 账户名称,例如“客户信托账户”
- 银行(可选)
- 币种,三位字母代码,如 EUR 或 GBP
- 司法管辖区,显示为标签的自定义文本
每个真实银行账户对应创建一个信托账户。一个账户仅支持一种币种,因此持有两种币种客户资金的律所需要设立两个账户。每个账户都会显示其账面余额,即该账户下所有案件余额的总和。
按案件信托分类账#
每个案件的客户资金都位于账务标签页 → 信托下。该标签页显示该案件在各个账户中持有的余额(不同账户之间绝不合并计算),以及包含每条分录、参考编号和实时余额的分类账。
点击记录分录并填写:
- 账户:默认为案件所用币种对应的账户
- 类型:见下表
- 金额,以该账户的币种计
- 日期
- 参考编号,例如支票号或转账参考号
- 说明
| 类型 | 适用场景 |
|---|---|
| 存入 | 从客户处或代表客户存入信托账户的资金 |
| 支出 | 为客户从信托账户支付的款项:诉讼费、支付给第三方的款项,或为支付账单而转入律所办公账户的款项 |
| 转入 / 转出 | 在不同案件或账户之间转移客户资金。两端需分别记录,因此请同时记录双方分录 |
分录无法编辑或删除。如需纠正错误,请按照您的监管规则要求,记录一笔相反的新分录来进行冲销。


透支规则#
案件的客户资金在任何日期都绝不能低于零。Flow 按日期顺序检查分类账,并会因以下两个原因之一拒绝支出付款:
- 该日期余额不足。 提示信息会显示可用金额。
- 当时余额充足,但后续不足。 倒签日期的支出付款会导致后续的付款失去资金支持。请使用较晚的日期或检查后续分录。
对账#
在账务仪表板中,点击某个账户上的对账。输入银行的对账单日期(不能是将来的日期)和银行对账单余额,然后点击对账。Flow 会将其与该日期的账面余额进行比对(对账单日期之后的分录不计入),并核对各案件分类账金额之和是否等于账户总额。
对账结果为已平衡,或显示差额(对账单金额减去账面金额)以供排查的未平衡。两种结果均会保存,历史记录中会列出以往的每次对账,包括对账单日期、银行余额、账面余额及结果。

已对账期间#
一旦账户对账结果为已平衡,该期间即被关闭:在该对账单日期或之前日期的分录将被拒绝。请将分录日期设在该日期之后。对账单日期以执行对账操作人员的日历日为准,因此位于其他时区的同事也会得到相同的结果。
未平衡的对账不会关闭任何期间。请查明原因(通常是尚未记录的存款或付款),在其真实日期补记缺失的分录,然后对同一份对账单重新对账。
归档#
仅当账户余额为零时,才会显示归档选项。已归档的账户不再接受新分录,并会从列表中移除。